-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18-03-23
7月1日起
开发票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开具的内容
必须按照实际内容开具
特此提醒一下报销人
下面的事情很重要,请知晓!
原因有两个:
之前大家普遍意义上的办公用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开,这个很好理解:超市买的牙膏牙刷、蔬菜、日记本等肯定不都属于办公用品,但是如果开成一张办公用品发票肯定就是虚开啊!
另一个是现在新的开票系统就没有什么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编码,没编码咋开票啊!
税务部门已考虑编码推行使用的渐进过程,“办公用品”或“食品”等原较笼统的项目需要按下一级明细开具,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允许企业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办公用品、食品、日用品等肯定是不能开了,如果购买的是食品的话,需要开出下一级明细。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7月1日食堂采购员去超市购买了10包食盐和5桶果汁,根据上面的开票规则,不能笼统开票食品,而是要把够买的食品明细开出来。
但是具体到这个果汁你是开成下面这些:
果汁、果浆、蔬菜汁、蔬菜浆、浓缩果汁、浓缩果浆、浓缩蔬菜汁、浓缩蔬菜浆、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浓浆、蔬菜汁饮料浓浆、果肉饮料、水果饮料。
这个权利属于纳税人和开票企业,自己决定。
最近发现流传着这样的疑问:去饭店吃饭的发票需要打印出吃饭的明细吗?发票如果没有消费小票不能报销?
这些都是非常错误的理解!
餐饮或者旅店企业开过发票的就知道,根据新的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开出消费明细。
看下面的分类编码就知道,餐饮和住宿服务就2个编码,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就是最终编码!
发票确实管控越来越严格
企业该如何适应这些政策呢?
规范开票才是王道
如何规范开票?
请牢记以下8个重要提醒
▼▼▼
提醒1:普票也要有税号
从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发票上开具。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
提醒2:开具商品要有明细
“办公用品”“食品”“礼品”“劳保用品”等原较笼统的项目需要按下一级明细开具,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允许企业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
不管是内控管理还是从税务管理角度来理解,不管金额大小,办公品都应该开具清单。数量少就直接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如胶水、回形针、订书机等;数量多就附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必须从税控系统出具!
提醒3: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
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必须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库中选取,否则该商品不能开票。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是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全国发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若纳税人未正确、规范地开具带税收分类编码的发票,税务机关将按发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从现在开始,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的以下2种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查:
一、 是否按照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二、 是否正确、规范的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提醒4:不得模糊开具材料一批、一宗等发票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更不得变名虚开发票。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提醒5:一般纳税人不得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好多会计人员经常问:一般纳税人发生了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的业务,是自行开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注意: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提醒6:部分发票开具不要漏填发票备注栏
如: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如: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如: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提醒7:折扣销售的一定要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
提醒8:发票开具时不要错误选择税率或者征税率
如:餐饮、住宿等“营改增”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税率错误填写成6%、11%、13%、17%或0税率,正确的是选择3%征收率;
如:农资、种植、养殖、图书、蔬菜、猪牛羊肉销售等已进行增值税免税备案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税率错误填写成3%,正确的是选择免税货物,发票上开具为*,未进行备案的仍按照3%开具;
如: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选择5%征收率,不要错误地选成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与简易征收征收率易混淆开具,发票开具前应准确区分计税项目,并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
来源:苏州高新区国税
本月电子税务局申报,显示,上期的财务报表未申报这个是什么问题呢?
答:这个提示是国税系统问题,是国税系统的逻辑错误导致的,所以纳税人可以稍后申报增值税。
答:不是的,是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栏即第10栏。
未达起征点指的是: 1、销售货物的:为月5000-----2万
2、销售劳务的:为月5000----2万, 3、按次的:是按次300---500
问下印花税怎么计提呢?
答: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存
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超过多少要交个税?
答: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经过远程查看,纳税人是从浏览器进去,出现此问题的。
解决方法:从2.0的行助手--服务大厅进去即可导入数据的。由于该纳税人的行助手是3.1的,则是需要卸载3.1的重现现在2.0的行助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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